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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工作了8天想離職,公司不給工資怎麼辦?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工作了8天想離職,公司不給工資怎麼辦?

未籤勞動合同辭職,老闆不發工資的處理方式: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舉報,要求支付勞動報酬,若未籤合同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可要求支付每月二倍工資。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未籤合同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應每月支付二倍工資;《工資支付規定》第9條,解除合同時應一次付清工資;《勞動法》第77條,可調解、仲裁、訴訟或協商解決勞動爭議。

法律分析

沒簽勞動合同辭職,老闆不發工資的處理方式:可以向當地的勞動行政部門進行投訴舉報,並且要求在一定期限內支付勞動報酬,若未簽訂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未滿一年的,可以要求支付每月二倍的工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七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拓展延伸

勞動糾紛處理: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工作了8天想離職,公司不給工資怎麼辦?

在面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工作了8天卻未獲得工資的情況下,想要離職並解決這個問題,您可以採取以下步驟。首先,與公司進行溝通,明確表達您的要求,並要求公司支付您的工資。如果公司仍然拒絕履行義務,您可以尋求勞動仲裁或勞動法院的幫助。在此過程中,收集相關證據,如工作記錄、工資單等,以支持您的主張。此外,可以諮詢專業的勞動律師,瞭解更多法律方面的建議和指導。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靜,堅持自己的權益,並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結語

在面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工作了8天卻未獲得工資的情況下,您可以採取以下步驟:與公司進行溝通,明確要求支付工資;如公司拒絕履行義務,可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舉報,要求支付勞動報酬;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法律依據,要求支付每月二倍工資;如有需要,尋求勞動仲裁或勞動法院的幫助;同時,諮詢專業的勞動律師以獲取更多法律建議。保持冷靜,堅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依法解決勞動爭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四十一條 【經濟性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四十條 【無過失性辭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