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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前房產離婚後怎麼處理

夫妻婚前房產離婚後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婚前的房產離婚時的處理:如果是婚前買房屬於一方的全款出資,屬於個人婚前財產;如果是婚前由一方付首付的,婚後共同還貸的,不動產由夫妻雙方進行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對於房屋的增值和共同還貸的款項,由有產權登記的一方給予一方進行補償。

一、房產證上寫一個人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第一,若是夫妻一方在結婚後以個人財產購買的,該房產仍然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第二,若是夫妻一方受到的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該房產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第三,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買房,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的,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二、婚前一方買房婚後買二套新房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離婚案件中,按揭房屋的分割是焦點問題之一。如果僅僅機械地按照房屋產權證書取得的時間作為劃分按揭房屋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或婚後共同財產的標準,則可能出現對一方顯失公平的情況。婚前一方在銀行貸款買房,銀行是在審查其資信及還款能力的基礎上才同意貸款的,故離婚後應由其繼續承擔還款義務。對於婚後參與還貸的一方來説,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該根據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做出公平合理的補償。

三、婚前購房寫的女方名字離婚怎麼分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一般如下:1、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2、夫妻一方婚前買房全款的,屬於其個人財產,如加上另一人姓名的,視為贈予,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八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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