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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該怎麼做,工傷鑑定出來後

工傷鑑定後的處理步驟:1.對鑑定結論不服可申請再次鑑定;2.工傷保險投保者由國家機構發放賠償,未投保者與單位協商解決;3.無法協商解決可提起勞動仲裁;4.不服勞動仲裁可向法院提起訴訟;5.若判決生效後單位不支付賠償費,可向法院執行。工傷鑑定結果通常在60天內出來,可延長30天。工傷勞動鑑定標準根據傷殘等級不同而定。

法律分析

一、工傷鑑定出來後,下一步該怎麼做

工傷鑑定出來後,下一步處理如下:

1.是看鑑定的級別有沒有問題,要是對鑑定結論不服或有疑義,可以在受到鑑定結論15日內向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結論申請。

2.工傷鑑定以後,就可以依據鑑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了。單位投了工傷保險的,就直接由國家工傷保險機構依據標準發放工傷保險待遇。沒有投保的,則依據標準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3.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不了的,則可以依據勞動仲裁法規提起仲裁程序。

4.對勞動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對一審法院判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

5.仲裁或者判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支付賠償費的,則可以依據生效法律文書向法院執行局提起執行申請,由法院執行。

二、工傷鑑定後結果多久出來

工傷鑑定後結果一般是自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出來,必要時可以延長30日。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三、工傷勞動鑑定標準

工傷勞動鑑定標準根據傷殘等級有所不同,如一級工傷鑑定標準包括極重度智能損傷;四肢癱肌力≤3級或三肢癱肌力≤2級;重度非肢體癱運動障礙等,三級工傷鑑定標準包: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內容。十級工傷鑑定標準包括: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等更多內容。

結語

工傷鑑定出來後,下一步處理如下:1.對鑑定結論不服可向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2.依據鑑定標準計算賠償數額,有工傷保險則由國家工傷保險機構發放待遇;3.協商解決不了可提起勞動仲裁;4.對仲裁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訴訟,可上訴;5.法院判決生效後,可向法院執行局提起執行申請。工傷鑑定結果一般60日內出來,可延長30日。工傷勞動鑑定標準根據傷殘等級不同,有具體的評定內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章 工 傷 保 險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鑑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應當簡捷、方便。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傷 保 險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鑑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應當簡捷、方便。

工傷保險條例(2010修訂):第五章 工傷保險待遇 第三十一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作出認定為工傷的決定後發生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支付工傷職工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

工傷鑑定出來後,下一步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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