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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三章原文及翻譯

孟子三章原文及翻譯

1、生於憂患 死於安樂

⑴原文:舜發於畎畝之中,傅説舉於版築之間,膠鬲舉於魚鹽之中,管夷吾舉於士,孫叔敖舉於海,百里奚舉於市。

故天將降大任於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人恆過然後能改,困於心衡於慮而後作;徵於色發於聲而後喻。入則無法家拂士,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恆亡。然後知生於憂患,而死於安樂也。

⑵譯文:有利於作戰的天氣、時令乃至政治形勢等條件比不上有利於作戰的地理形勢,有利於作戰的地理形勢比不上作戰中人心歸向、內部團結。

(比如有一座)方圓三裏的小城,它的外城方圓僅七裏,用兵四面包圍起來攻打它卻不能取勝。採用四面包圍的方式來攻打一座城,一定是佔得了有利於作戰的天氣、時令了,這樣卻未能取勝,這是因為有利於作戰的天氣、時令比不上有利於作戰的地理形勢呀。

城牆不是不高,護城河並不是不深,武器裝備並不是不精良,糧食供給也不是不充足呀,(可是敵人一來)就棄城而逃,這是因為有利於作戰的地理形勢比不上人心歸向、上下團結呀。

所以説,使百姓定居下來而不遷到別的地方去,不能只靠劃定的邊疆的界限,鞏固國防,不能僅靠山河的險要,震懾天下,不能光靠武器裝備的精良。施行“仁政”的君主,幫助他的人就多;不施行“仁政”的君主,幫助他的人就少。幫助他的人少到了極點,父母妻子兄弟骨肉也會背叛他。幫助他的人多到了極姬駭灌較弒記鬼席邯蘆點,天下的人都會歸順他。憑着天下的人都歸順他這樣的條件,去攻打那連兄弟骨肉都背叛他的君主,所以行“仁政”的君主不戰則已,戰就一定能勝利。

2、得道多助 失道寡助

⑴原文:

孟子曰:“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

三裏之城,七裏之郭,環而攻之而不勝。夫環而攻之,必有得天時者矣;然而不勝者,是天時不如地利也。

城非不高也,池非不深也,兵革非不堅利也,米粟非不多也;委而去之,是地利不如人和也。

故曰: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國不以山溪之險,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親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順之。以天下之所順,攻親戚之所畔,故君子有不戰,戰必勝矣。

⑵譯文:

舜從田野中被起用,傅説從築牆的泥水匠中被選拔,膠鬲從魚鹽販中被舉薦,管夷吾從獄官手裏被釋放並被錄用為相,孫叔敖從隱居的海濱被任用,百里奚從買賣場所被選拔用為大夫。

所以上天將要下達重大使命給這樣的人,一定先要使他的內心痛苦,使他的筋骨勞累,使他經受飢餓肌膚消瘦,使他身受貧困之苦,使他所行不順,所做的事顛倒錯亂,這樣來使他的心驚動,使他的性格堅忍起來,增加他過去所沒有的才能。

一個人常常是犯了錯誤,以後才能(注意)改正;內心困惑,思慮堵塞,才能奮起,有所作為;憔悴枯槁,表現在臉色上,吟詠歎息之氣發於聲音,(看到他的臉,聽到他的聲音)然後人們才瞭解他。(一個國家)國內如果沒有有法度的世臣和能輔佐君主的賢土,外如果沒有敵對的國家和外國侵犯的危險,常常滅亡。

這樣人們才會明白憂患激勵人奮起,使人生存、發展;而安逸享樂使人委靡,必將導致滅亡。

3、魚我所欲也

⑴原文: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闢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闢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闢患而有不為也。

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

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⑵譯文:魚是我所喜愛的,熊掌也是我所喜愛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都得到的話,那麼我就只好放棄魚而選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愛的,大義也是我所喜愛的,如果這兩樣東西不能同時都具有的話,那麼我就只好犧牲生命而選取大義了。生命是我所喜愛的,但我所喜愛的還有勝過生命的東西,所以我不做只為求利益而不擇手段的事。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我所厭惡的還有超過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災禍我不躲避。如果人們所喜愛的東西沒有超過生命的,那麼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辦法,什麼手段不用呢?如果人們所厭惡的事情沒有超過死亡的,那麼一切可以躲避災禍的壞事,哪一樁不可以幹呢?通過某種辦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有人不用,通過某種辦法就可以躲避禍患,但有人不去幹這種事情,由此可見,他們所喜愛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那就是“義”),他們所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嚴重的事(那就是“不義”)。不僅僅賢人有這種思想,人人都有這種思想,只不過賢人能夠(操守這種品德)使它不致喪失罷了。

一筐飯,一碗湯,得到它便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亡。然而,如果你(輕蔑地)呼喝着給他(吃),過路的飢餓的人也不會接受;如果你用腳踢着(或踩過)給別人吃,乞丐也不願意接受。

萬鐘的俸祿如果不辨別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它,這萬鐘的俸祿對我有什麼益處呢?是為了宮室的華美,妻妾的侍奉,為了我所認識的窮困貧苦的人感激我的恩德嗎?原先為了義(羞惡之心)寧願身死而不受“呼爾”“蹴爾”的施捨,今天卻為了宮室的華美而接受了;原先為了義(羞惡之心)寧願身死而不接受“呼爾”“蹴爾”的施捨,今天卻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原先為了義(羞惡之心)寧願身死而不受“呼爾”“蹴爾”的施捨,今天卻為了所認識的窮困貧苦的人感激我的恩德而接受了。這種做法不也是可以停止不幹了嗎?(如果這樣做了,)這就叫做喪失了本來就有的羞惡廉恥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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